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区庄院区3号楼15、16楼公共实验平台及病理科升级改造项目及17楼药学部制剂室搬迁重建项目检验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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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区庄院区 3 号楼 1516 楼公共实验平台及病理科升级改造、17 楼药学部制剂室搬迁重建项目建设工作,现对项目检验监测技术服务开展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区庄院区3号楼

服务内容:承担项目建筑材料检测、结构检测、建筑智能化检测、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全部检验监测技术服务工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及标准开展检测,编制检测方案、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配合完成报审、备案、验收等相关工作。

服务期限:自中标单位进场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完成、资料审批通过及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毕为止。

二、预算及计费方式

本项目采购预算采购限价参照相关询价结果设定。

计费标准:综合单价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 [2015] 8 号)结合中标下浮 ;无对应收费标准的项目参照市场价格并执行投标下浮率,最终单价及结算总价以采购人审定为准。

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合同包干综合单价及投标下浮率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暂定价。

付款方式:采用预付款 + 季度进度款 + 尾款模式,按项目实际检测进度、成果审核情况分期支付。

三、服务商基本要求

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等对应有效专项检测资质或综合检测资质。

拥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内控制度,社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名单。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具备相应职称、检测资格证书及同类项目服务经验,两类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不得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广东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隶属、控股及其他关联关系,需出具相关承诺函。

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专业检测设备、持证技术人员,能够按要求完成方案编制、修改、现场检测、报告出具及各方协调等全部工作。

四、调研内容

请各意向单位结合本项目需求,提交以下调研资料:

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套对应本项目需求的检测资质证书;

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报价资料(贴合项目检测范围及计费、结算要求,按参照文件指导价报下浮率)。

五、其他说明

本次为市场调研,不属于正式招标采购,调研结果仅作为后续采购工作参考,采购人不向参与单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所有提交资料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调研相关要求、服务标准均参照国家、广东省现行建筑工程检测相关法规、规范执行。 

(四响应投递资料方式:供应商可在国e平台 (网址:http://www.ebidding.com) 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响应调研项目:  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搜索项目名称,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该项目的"项目工作台",进行"在线填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6632213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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