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通知公告

  • 为严格落实国家《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来访接待工作,营造清朗廉洁行医环境,现将有关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自2026年8月1日起,医药代表来访前必须先在国家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完成备案,未完成备案人员,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下称:本中心)一律不予接待。医务人员严禁未经备案、预约、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接待医药代表。 一、医药代表来访预约及接待流程 1. 本流程所指的医药代表是指经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聘用或者 授权,向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传递、沟通、反馈药品信息,协助合理使用药品,从事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的从业人员。(履行合同义务、产品售后、维修服务等人员除外)。  
    2026
    09 / 02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样本检验外送委托信息
    2026
    09 / 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计价检〔2002〕2606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粤药监规[2026]1号)等相关法规要求,我院0.002%鼠神经生长因子滴眼液(院内临配制剂)、0.004%鼠神经生长因子滴眼液 (院内临配制剂)、洛索洛芬钠滴眼液(批准文号:粤药制字H20260003)3款院内制剂已完成价格核定程序。为保障患者知情权、规范价格行为,现将新通过院内制剂的核心信息与核定价格公示如下:                             新增院内制剂基本信息及价格表 序号
    2026
    04 / 16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国际医疗秉承“您的眼睛,我们关怀”服务理念,以中山眼科中心国内第一、国际一流的医疗水平为依托,为您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优质医疗服务。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医函〔2026〕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中心开展的国际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如下:     上述项目为我中心开展的国际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收费标准,由我中心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报销范畴,需全自费支付,由患者自愿选择。 投诉及联系电话:020-66607666                         
    2026
    04 / 14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亚专科手术分级目录 白内障科手术目录 手术术式 手术与操作编码 手术与操作级别 飞秒激光辅助外科手术 00.3500 三级 晶状体囊外摘除术(单纯抽吸和冲冼法) 13.3x00 三级 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13.5900x001 三级 后发膜挑开(切开)术 13.6400
    2025
    05 / 07
  •        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文件精神,中山眼科中心结合临床实际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如下: */ /*-->*/   上述项目为我中心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我中心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报销范畴,需全自费支付,由患者自愿选择。 投诉及联系电话:020-66607666   中山大学中山眼
    2024
    10 / 08
  • 2024
    08 /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