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病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成立20周年专题展览展陈设计布展服务市场调研公告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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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眼病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20周年,也是中山大学医科办学160周年。为全面总结展示实验室二十载建设成就与发展经验,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拟在珠江新城院区实验楼1—2楼举办“眼病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成立20周年专题展览”。为充分了解市场供给、合理确定采购预算与方案,现就该服务项目开展公开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提交资料及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眼病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成立20周年专题展览展陈设计布展服务。

采购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项目实施地点:珠江新城院区实验楼1—2楼。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一体化展陈设计布展服务,所有物料均需进行单独原创设计与资料整合,主要内容包括:

1.20周年专属LOGO标识设计:包含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反白稿、最小使用规范及组合规范,应提供不少于3套LOGO设计方案效果图,交付可编辑矢量源文件及《LOGO视觉应用规范手册》,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

2.主题文化展区:正投影及俯视投影尺寸均约4.5×3m,落地式原创氛围布置(非普通桁架展板),画面融合20周年LOGO与实验室品牌视觉,造型结构稳固,保障约3个月展期内无变形。

3.历史沿革展区:正投影及俯视投影尺寸均约4.5×3m,落地式原创氛围布置(非普通桁架展板)含画面设计,结构稳固安全。

4.半高导览图底座:制作展览各内容区域导视图,尺寸约80×120cm。

5.文化长廊:采用50块标准矩形展板拼接组成Z型长廊造型,单块展板约1m(宽)×2.4m(高),相邻展板可调整角度90°—120°,支持单块展板独立拆卸更换位置。内容涵盖卷首语、实验室战略定位、队伍建设与人才影响力、学术影响力、代表性成果与创新效能、学术交流与科普宣教、平台条件与重大设施、结语等板块。

6.配套服务:整体布展策划、视觉设计、物料制作、布展安装、展期维护及撤展清运等。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并经采购人定稿,设计定稿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安装;展期约3个月,展期内提供巡查维护及报修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展览展示、设计制作、文化展厅等相关内容。

2.具备同类展览展示、文化展厅/校史馆、实验室专题展等项目的设计制作业绩与实施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市场调研。

四、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章页)。

4.针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思路或方案意向。

5.项目报价单。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展期维护、撤展清运及税费等内容的包干总价。

2.本次市场调研报价仅作为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方案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成交价格承诺。

六、调研时间及提交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至:__2026年11月9日__(提交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供应商可在国e平台(网址:http://www.ebidding.com)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响应调研项目: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搜索项目名称,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该项目的“项目工作台”,进行“在线填报”。

逾期或未加盖公章的资料,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为市场调研,不构成正式采购邀请或任何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据此开展后续采购。

2.供应商对本项目接触到的医院资料、图文素材及内部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用途。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报名费,供应商参与所需费用由其自行承担。